法律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流程是:

  1、起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材料应当包括:

  (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2)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申请撤销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内容。

  (4)证明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错误的事由及证据。

  (5)提请在法定六个月期间的证据。此外第三人应当提交申请撤销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复印件。

  2、审查

  3、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撤销之诉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对该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对于案由问题,应当确定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具体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案由规定为准。

  4、审理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是因原审裁判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申请撤销原审裁判的诉,应以采取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审裁判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就按一审程序审理,原审裁判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就按二审程序审理。关于合议庭成员的组成,应以另行组成合议庭为宜,原审审判人员虽然对案情较为熟悉,但存在先入为主的可能,且该诉是为撤销其先前承办案件所作的裁判,心理上可能有所抵触。关于审理之后的结果,诉请成立的,改变或者撤销全部或者部分原判决、裁定、调解的内容,诉请不成立的,依法驳回。

  二、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对于起诉及受理的限定性条件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对于起诉及受理的限定性条件包括以下六点: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管辖法院。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3、提起时限。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4、提起事由。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法定的事由。

  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审查期限有哪些规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审查期限的规定是三个月;针对第三人提出的撤销之诉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先进行审查。考虑到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区别,特别是第三人的主张在于撤销已经生效的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此请求关系到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性以及法院的审判权威,人民法院审查其申请时,要进行相应的实体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查取证。因此,审查的期限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关于再审审查三个月期限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本条规定的撤销之诉条件的,应当裁定受理。对于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