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处理债务纠纷官司的大致时间是多久

  一、处理债务纠纷官司的大致时间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债务纠纷相关的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会在三个月之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债务纠纷案件立案所需材料一览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三、债务纠纷归哪个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