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免除男方不可提出离婚的限制

  一、如何免除男方不可提出离婚的限制

  免除男方不可提出离婚限制的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协议离婚条件

  小编提醒您看,协议离婚条件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后子女归直接抚养方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母方有法定不适宜抚养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可以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