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操作手续
一、一方是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操作手续
一方是现役军人离婚该如下操作手续:
1、军人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进行军内调解;
2、调解不成的,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
3、然后一方或者双方携带此证明材料到法院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小编提醒您,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三、军人离婚需要等待多久
1、军人申请离婚需要的时间根据离婚方式而定。
2、协议离婚当天即可办理完毕。
3、诉讼离婚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左右,普通程序6个月左右。
4、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的话,需要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
5、建议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有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