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怎么区分

  一、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怎么区分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区分如下:

  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区别主要在于法人的适用不同。民法典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而特别法人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二、非营利法人的条件有哪些

  非营利法人的条件包括:

  1、具备法人条件

  2、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

  4、经依法登记成立

  5、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6、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三、民法典非营利法人能否作为公司股东

  非营利法人能作为公司股东。非营利法人可以从事商行为,只是不能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的设立向所有的非营利目的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