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解析
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解析
1、坚持中共的领导。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以人民民主思想为基础,由基本国情决定的,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强调维护法制的统一性。
具体内容如下:
1、以人民民主思想为基础。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权力;
2、由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3、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现代法治重视人权保障;
4、强调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法律一经通过并实施,在全国具有统一效力。
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社会主义法律的表现形式如下: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
8、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
9、非正式法侓渊源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