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个部门负责拆除违章建筑

  一、哪个部门负责拆除违章建筑

  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拆除违法建筑需要走哪些程序

  违法建筑拆除程序如下:

  1、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2、认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3、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4、行为人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小编提醒您,《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违章建筑主要有哪些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