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归属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归属
交通事故的责任需要通过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小编提醒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三、如何做交通事故中的鉴定
以调查交通事故原因需要进行鉴定为例,流程如下:
1、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交管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检鉴定完成的期限;
3、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