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保全申请期限的一般规定是多久

  一、财产保全申请期限的一般规定是多久

  财产保全申请期限的一般规定是: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如下: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三、财产保全担保费如何收取

  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收取如下:

  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目前也有专门为此类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各法院与相对固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担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就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费用由担保公司收取,各地标准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