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报债权审查标准是什么

  一、申报债权审查标准是什么

  申报债权审查标准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二、如何整理债权申报的资料和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多长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