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产程序的执行及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破产程序的执行及效力是什么意思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国内的财产;

  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予以承认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二、企业破产申请需要哪些必备材料

  企业破产申请应当需要如下材料: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债务情况表;

  9、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公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长有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