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两个方面

  一、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两个方面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结婚的自由,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离婚的自由,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自由的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婚姻自由有什么法律特征

  婚姻自由的法律特征有:

  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3、婚姻自由是一项人身权利,而非财产权利。

  4、婚姻自由即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小编提醒您,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密不可分,是婚姻自由的基本组成部分。不过婚姻自由主要方面还是结婚自由,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结婚的问题,都有行使结婚自由权的时候。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次要方面,但如果没有离婚自由,就不符合婚姻自由的本质。不过法律上对离婚作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这种限制并不是否定离婚自由,而是要当事人慎重处理,同时也是对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保护。

  三、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包括什么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包办婚姻;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干涉寡妇再婚的行为;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干涉他人复婚的行为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