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征收土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一、被征收土地补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该征地补偿款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取得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法律准则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分配给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三、土地征用的原则是什么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