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读清算组成立文件规定的关键要求

  一、解读清算组成立文件规定的关键要求

  解读清算组成立文件规定的关键要求是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上述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清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8、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处理需要多久

  清算组进行解散清算时,如果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如果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期间没有规定。

  小编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五条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

  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董事、公司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