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死刑后立即执行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判决死刑后立即执行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判决死刑后立即执行的必要条件:
1、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不是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其实,具体的适宜条件在法律中是没有规定的,要人民法院结合具体的案情作出审判。
小编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停止
死刑立即执行的停止主要是指下列情况: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三、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刑吗
死刑缓期执行只要满足以下内容是可以减刑的:
1、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罪犯;
2、被判死刑的犯罪分子,有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的犯罪活动的行为,经调查后发现属实,可以适当减刑;
3、服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者、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科技革新的人,可适当减刑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九条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