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划拨土地转出让要去哪些部门办理手续

  一、划拨土地转出让要去哪些部门办理手续

  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房产证等证件,到该住房所属本地土地局对外办事窗口,申请办理住房所属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手续,规定当事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即县级以上土地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批准主体)规定明确,对其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二、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取

  小编提醒您,土地出让金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收取;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收取,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收取;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收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限制是多久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并没有限制。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最高年限的限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