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的法律要求
一、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的法律要求
监理收费应根据所委托监理工程业务范围、深度和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取:
1、按照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人每年。
2、按工程造价的比例计取:
(1)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小于2.5%;
(2)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收取1.9%至2.5%;
(3)监理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1.3%至1.9%;
(4)监理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到1亿元的,收取1.1%至1.3%;
(5)监理工程造价在1亿元到5亿元的,收取0.7%至1.1%;
(6)监理工程造价在5亿到10亿元的,收取0.5%至0.7%;
(7)监理工程造价在10亿元以上的,不得大于0.5%。
二、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的工程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实行工程监理的工程有: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
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三、工程监理委托人的责任
工程监理委托人的责任有:
1、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
2、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要求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认真工作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3、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