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有何区别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有何区别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

  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劳动监察是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

  3、劳动行政部门同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劳动仲裁中,仲裁机构是一种“中间人”。

  二、何时能获得劳动仲裁结果

  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开始上交仲裁申请书,然后仲裁委一个星期的审核受理。一个星期通知对方领取仲裁资料,并通知对方开庭时间(一般为接受受理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

  小编提醒您,对方在开庭前一个星期提交答辩书,开庭后法官会在当场或几日内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就只能等仲裁结果,大概在半个月到一个半月。

  综合以上,从申请仲裁到仲裁结果出来,一般都要两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必要证件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