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境外投资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办理境外投资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境外投资许可证需要的手续包括:
1、投资主体可以向核准、备案机关咨询拟开展的项目是否属于核准、备案范围,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告知。
2、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
3、项目申请报告和附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核准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4、项目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商请有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有关部门逾期没有反馈书面审查意见的,视为同意。
二、境外投资许可证申请条件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三、境外投资许可证所需的办理材料
1、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通过“境外投资备案和核准管理系统”,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
(3)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4)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提供的证明境外项目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2、办理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材料
(1)境外投资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企业正式文件,加盖企业鲜章);
(2)通过商务部合作司“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如实、完整并上报的《境外投资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加盖企业鲜章);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加盖企业鲜章);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