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的区别
一、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的区别
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的区别是:
渔业权是指权利人根据渔业法的规定所取得的从事渔业的权利。海洋渔业包括捕捞渔业和养殖渔业,因而海洋渔业权可划分为捕捞权和养殖权。捕捞权是指对自然状态的海洋生物资源予以获取和收益的权利,属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一种。在一般情况下,行使捕捞权不需要也不能对特定海域进行排他性的使用,属于传统民法中人役权的概念,这种人役权与地役权非常相似,只是并不以需役地的存在为前提。这种权利虽然没有排他性,但也属于对一定海域的持续利用,有人甚至一生都在固定的海域捕鱼,因而也是一种海域使用权。养殖权是利用特定海域养殖海洋生物并予以获取和收益的权利,行使养殖权需要对特定海域进行排他性的使用。海洋渔业权中的养殖权包括在于海域使用权之中,而海域使用权不限于养殖权。
二、海域使用权的最高期限是多少
小编提醒您,海域使用权的最高期限是根据使用海域不同的用途,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分别为:养殖用海15年;拆船用海20年;旅游、娱乐用海25年;盐业、矿业用海30年;公益事业用海40年;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50年。
三、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海域使用权的材料有:
1、《海域使用申请书》
2、拟申请使用海域的坐标位置图;
3、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复核通过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其审查意见
4、发改委出具的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文件;
5、申请使用的海域存在利益相关者的,应当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
6、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用海申请公示及书面结论;
7、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用海位置范围)核实结论;
8、拟申请海域在海洋保护区范围内的,提供保护区管理部门的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