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工程质量;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所有问题;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过程中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交质量检验报告;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二、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小编提醒您,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三、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

  1、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要经过专门验收机构(有关部门成立的),组织专家开展质量评估验收。

  2、组织验收

  验收需要经过四方验收,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3、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后要到有关部门处登记备案。

  4、交付使用

  验收合格后就可以交付使用了。

  5、未验收而交付使用(视为合格),建设方丧失质量抗辩权;丧失以质量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权利,但不影响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