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公证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未公证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未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遗嘱的生效条件有: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二、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怎么规定

  公证遗嘱的订立流程如下:

  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2、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6、公证人员审查。

  7、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8、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

  三、遗嘱公证要请律师吗

  遗嘱公证不一定需要请律师。是否委托律师由遗嘱人自行决定。小编提醒您,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