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河南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法定标准解读

  一、河南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法定标准解读

  河南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法定标准如下: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工资基本构成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6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7000余不等。管理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6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7000余不等。工勤技能岗的岗位工资从1000余-2000余不等,薪级工资从200余到2000余不等。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式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平衡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体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原则。

  3、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小编提醒您,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推动单位创新发展、增强活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三、绩效工资的计算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

  基础绩效占绩效工资的70%,奖励绩效占30%

  职工个人基础绩效月标准额是根据标准来的,比如管理岗科员是1740,办事员1620等,管理岗、技术职称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不同级别有各自的标准。

  职工个人奖励绩效月标准额是个人基础绩效标准额除以7乘以3得到的,比如1740除以7乘以3=746。

  单位每年在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全体职工全年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全体职工基础绩效标准数额之和+全体职工奖励绩效标准数额之和)*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