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中如何应对被告不到庭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应对被告不到庭

  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动产案件,是二十年;其他行政案件是五年。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包括如下的: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