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强制执行终结后多久开庭审理

  一、申请强制执行终结后多久开庭审理

  强制执行是不需要开庭审理的,申请执行人递交了材料以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会直接通知被执行人进而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立案后,执行庭一般要立即执行,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谁可以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其诉讼代理人等人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的,则由其继承人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则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小编提醒您,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