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外资撤资怎么办理
一、保险公司外资撤资怎么办理
保险公司外资撤资办理的方式是应该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并且要进行清算。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5、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5、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二、退保会给保险公司带来什么损失
1、保险公司的收入减少,退保意味着保险公司将失去原有的保费收入,这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收入,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2、影响保险公司的声誉。保险公司的声誉是它的核心资产,如果有大量的客户退保,保险公司的声誉将受到影响,这将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影响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退保意味着保险公司失去了对风险的控制,这将影响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保险公司能否以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拒赔
一般不可以。
小编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