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谁出

  一、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谁出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法院委托;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患者本人;

  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医疗机构

  三、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性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绝大部分医疗案件,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反之患者就很难获得赔偿。对于医疗机构来说,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件,医疗机构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行政责任,对医院及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都有很大的影响,故医患双方都应当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