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应不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应不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通常是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的。依法获偿应需满足以下条件:医疗机构建议营养费的,可以请求赔偿必要营养费;受害人存在实际的误工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误工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十一条

  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劳动者没有签合同,能否得到相应赔偿

  可以得到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