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杀人后被判死刑吗?
一、孕妇杀人后被判死刑吗?
孕妇杀人后不会被判死刑,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适用死刑的刑法罪名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第102条、第113条)
2、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一款、第113条)
3、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第113条)
4、投敌叛变罪(第108条、第113条)
5、间谍罪(第110条、第113条)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第111条、第113条)
7、资敌罪(第112条、第113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9、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0、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1、投放危险物质罪(原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1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13、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15、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7、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
19、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1款)
20、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2款)
对于死刑的适用,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违法犯罪事实所认定的处罚情况是不同的,如涉及到孕妇杀人的,虽然不适用于死刑,但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罚的,并追究有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