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质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质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质押合同要注意如下:

  1、质押标的物不是法律所禁止转让的动产;

  2、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3、质押标的物所产生的标的物归质权人所有;

  4、质押合同的内用药具体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质押合同书面形式怎么写

  小编提醒您,质押合同书面形式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三、质押合同的效力

  1、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