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先予执行受理后多久执行立案

  一、先予执行受理后多久执行立案

  先予执行裁定书下达后应立即执行。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目前,关于先予执行的时间规定,法律暂无明确的作出。法院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尽快的先予执行,保证申请人的正常生活。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二、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哪些

  申请先予执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例如交付定金。小编提醒您,担保方式还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担保方式。

  三、先予执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当事人提出申请

  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2、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分实体权利。因此,裁定先予执行必须以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前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谁是享有权利的一方,谁是负担义务的一方,以及各自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负担什么样的义务都是明确的。所谓“严重影响”,是指申请人难以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如果对申请人没有产生这种影响,不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比如被申请人要破产了,或者被申请人身无分文,又无任何有价值的财物,不能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