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务人,否则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债权转让管辖权如何确认
债权转让确定管辖权的方式:
1、债权转让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转让后提起诉讼的,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管辖的特殊原则。具体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债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约定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