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货物被毁什么时候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钱

  一、货物被毁什么时候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钱

  被保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货物灭失的次日。理赔流程如下:

  1、损失通知:当被保险人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遭损,应马上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检验损失,提出施救意见,确定保险责任,查核发货人或承运人责任。延迟通知,会耽误保险人进行有关工作,引起异议,影响索赔。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如码头。装卸公司的责任,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必要时还要申请延长索?

  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特别是对受损货物,被保险人仍须协助保险人进行转售。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因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用途更加熟悉,因此,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

  二、货物被毁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材料

  1、保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如提单、运单和邮单等;

  3、发票;

  4、装箱单、磅码单;

  5、向承运人或有责任方请求赔偿的书面文件;

  6、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摘录或海事声明书;

  8、货损货差证明。

  三、货物被毁,保险公司什么时候作出核定

  小编提醒您,货物被毁,保险公司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