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的区别及应用原则
一、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的区别及应用原则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的区别如下: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有: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行政处理的应用原则是复议前置原则。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需要多久内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的罚款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上缴。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三、行政处罚会留案底吗
行政处罚不会留案底。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