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归还,如何启动法律追讨程序
一、借款不归还,如何启动法律追讨程序
欠款不还的法律程序为:
1、诉前财产保全;
2、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提交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欠款的,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欠钱不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欠钱不还需要负刑事责任。欠钱不还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不需要承受刑事处罚。小编提醒您,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