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哪些具体内容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以下具体内容:
1、现有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已经实际有的经济利益,比如说已经有的机器设备等;
2、合法的、预期的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现在已经有的利益,在未来可以产出获得的利益,比如说出租屋日后可获得的租金收入等;
3、责任利益,也就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4、信用或者保证利益。
二、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1、被保险人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要求,且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组。
2、保险标的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物质财产及其利益。
3、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不同。
(1)保险价值:人身保险无价值概念,可就同一标的重复投保。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2)保险金额:人身保险合同为定额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按约定给付保险金额。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有保险价值确定。
4、保障职能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为给付性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为补偿性合同。
5、代位求偿权不同。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有代位求偿权。
三、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需要知道
小编提醒您,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根据投保标的不同,又可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运输工具保险合同、运输货物保险合同。
2、责任保险合同。
3、信用保险合同。
4、保证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