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揽工程的行为有哪些方面
一、强揽工程的行为有哪些方面
1、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
2、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组织地煽动闹事,恶意堵路挖坑,阻拦施工;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和渣土运输;强行租赁建筑机械装备,垄断砂石、装修等建筑材料供应;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等。
3、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有组织地暴力讨薪、聚众滋事、收取回扣。
4、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以暴力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蛊惑被征收群众,阻挠征收项目依法进行,采取暴力手段“非访”“闹访”。
5、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恶意吞并其他房地产公司,暴力强迫其他公司退出项目竞争;以暴力手段欺压、残害业主。
6、在房屋中介交易过程中,有预谋地强迫交易或恶意挪用客户资金,采取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
7、在物业服务中,恶意插手物业管理,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勾结社会闲杂人员滋扰业主,强行指定装修公司和装修材料。
8、住房公积金使用过程中,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
9、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交回扣。
10、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非法干预容积率调整和项目规划审批,为开发商违规修改出让地块容积率充当“保护伞”。
11、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违法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12、住建行业存在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二、强揽工程如何定罪
小编提醒您,强揽工程涉嫌强迫交易罪,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三、强揽工程怎么取证
在建筑施工纠纷中,将有关书证、物证收集完整,如发包方的招标文件、承包方的投标书、承包方、发包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量签证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的联系单、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程预决算书等。
将不易保存的证据以照片、视听资料等形式固定好。
同时,在信函、备忘录、会议记录或电话记录中可能作出了有关合同履行和质量方面的陈述都应当纳入证据材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