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易罪的惩处措施有哪些
一、强制交易罪的惩处措施有哪些
强制交易罪的惩处措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强迫交易是指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及其他强迫交易行为。
二、应该如何认定强制交易罪行为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三、强迫交易罪数额认定
小编提醒您,强迫交易罪数额标准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