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进行申诉
一、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进行申诉
发生拆迁纠纷若是想要申请,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般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流程
小编提醒您,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