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到哪里申请调解
一、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到哪里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到如下地点申请调解:
企业的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一条
【担任调解员的条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二、劳动争议调解需要多久
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十五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可以在该期限主持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争议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小编提醒您,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如果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调解后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在调解书未送达之前,当事人仍可以反悔,提出不同意按原调解协议处理的意见,这样原调解协议就不会生效,仲裁庭会及时依法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