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担保的钱能要回来吗

  一、担保的钱能要回来吗

  担保人还钱能要回来,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担保人可以在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担保合同管辖怎么确定

  当事人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则从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小编提醒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时,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三、抵押权担保人的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