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规定的符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规定的符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什么
行政许可规定的符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如下:
1、法定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4、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二、行政许可的监督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
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
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书面检查;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被许可人的自检;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三、行政许可以委托下级吗
行政许可的委托实施的对象只能是其他行政机关。小编提醒您,因为委托行政机关要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委托给下级行政机关相当于多设了一道许可程序,不符合行政法的高效便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