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什么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倾向无过错方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小编提醒您,离婚后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另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案件财产纠纷的审理期限

  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