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宅基地农村房屋确权流程

  一、宅基地农村房屋确权流程

  宅基地农村房屋确权流程: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确权条件的,办理确权登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宅基地超面积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宅基地超面积的处理方式有:

  1、退还超出部分的面积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户而言,若是不希望自家被罚款,在宅基地却确权之前,可以将超出的宅基地面积退还给本村集体。

  2、超出部分有偿使用

  部分地区在试行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当自家宅基地不合法超标时,可以按照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要求和标准,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至于缴纳费用具体是多少还得视情况而定,一般是超出的面积越多,其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会更多。

  3、强制收回

  (1)其实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情况很少有强制收回的情况,但是也部分情况下是会进行强制拆除的,比如建新房却未拆除旧房,强制占有的宅基地,用欺骗手段获得的宅基地等等情况。

  (2)此外,对于那些已将农村户口注销的,但是农村宅基地还存在但无人居住的,也无人继承的农村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无条件收回。

  4、暂时保留

  (1)部分农村宅基地超标其实是不适合拆除的,这时可以通过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集体会议进行讨论,一般会给予暂时保留的处理方法。

  (2)这种暂时保留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这几种宅基地面积超标的情况,比如拆除后会影响相邻居住人员的居住安全,将予以暂时保留,或者是将这栋拆除后,会影响村集体的公共利益,那么该房屋也将暂时保留。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小编提醒您,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