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否能委托代理人
一、劳动仲裁是否能委托代理人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可以成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在多久内申请有效
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有效。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维权。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一般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