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时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一、法院起诉时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法院起诉时的诉讼费用如下计算:
1、财产案件,主要是通过诉讼请求的具体数额分段进行缴纳并且与比例有关:
(1)1万元以下的案件:每件交费为50元;
(2)1—1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2.5%后减去200元;
(3)10万元—2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2%加上300元;
(4)20万元—5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1.5%加上1300元;
(5)50万元—1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1%加上3800元;
(6)100万元—2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9%加上4800元;
(7)200万元—5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8%加上6800元;
(8)500万元—10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7%加上11800元;
(9)1000万元—2000万元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6%加上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的案件:诉讼标的额乘以0.5%加上41800元。
2、执行费,申请人不需要预先缴纳,缴纳的是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缺少执行金额或具体价额:那么每件就是50元—500元;
(2)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费用为50元;
(3)1万元—50万元:执行金额乘以1.5%减去100元;
(4)50万元—500万元:执行金额乘以1%加上2400元;
(5)500万元—1000万元:执行金额乘以0.5%加上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的:执行金额乘以0.1%加上67400元。
3、保全费。
(1)财产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或者与财产数额无关的:每件30元;
(2)1000元—10万元的部分数额:乘以1%;
(3)10万元以上的部分乘以0.5%,但不能高于5000元。
4、离婚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300元,20万元以上的数额收0.5%。
5、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诉讼费是100-500元,5万—10万的部分数额,收1%;10万以上的部分数额收0.5%。
6、其他的非财产类型案件:每件诉讼费是50-100元。
二、法院诉讼费用何时交纳
小编提醒您,诉讼费缴纳时间具体如下:
1、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向法院缴纳;
2、对于反诉的案件,是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3、一审案件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交纳。
诉讼费是律师收取的代表债权人提出诉讼并跟踪完成诉讼的费用。律师只有在向法庭提交起诉状时方可收取诉讼费。诉讼费不是律师成功后的佣金。债权人在向律师支付法庭费时,必须同时交纳诉讼费。
三、法院诉讼费由谁承担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