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执行异议期限有多长时间有效

  一、执行异议期限有多长时间有效

  执行异议的期限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出执行异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执行异议的提出要具备以下条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

  3、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三、哪些属于执行行为异议行为

  小编提醒您,下列属于执行行为异议行为:

  1、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2、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3、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4、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5、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