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时如何应对遭遇强拆的情况

  一、拆迁时如何应对遭遇强拆的情况

  拆迁遇到强拆应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强拆侵犯公民人身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编写拆迁补偿纠纷起诉书的重要步骤

  编写拆迁补偿纠纷起诉书的重要步骤如下: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小编提醒您,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