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妇女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的起诉

  一、妇女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的起诉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可以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

  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小编提醒您,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三、离婚诉讼材料需要几份

  提交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