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程序有哪些内容
一、外贸出口程序有哪些内容
外贸出口程序如下:
1、产品的询价、报价;
2、订货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合同;
3、付款,包括信用证付款方式等;
4、备货,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
5、办理通关手续;
6、装船,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
7、提单,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8、结汇,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二、出口运输保险有哪些类型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2、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分为:陆运险、陆运一切险。
3、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航空运输一切险。
4、邮包保险分为:邮包险、邮包一切险。
5、附加险:该险是指不能独立投保的险别,只有投保了主险,才能投保附加险。它包括: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热受潮险、包装破裂险、钩损险、渗漏险、锈损险。
特别附加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险等。
特殊附加险:战争险、罢工险。
三、出口产品侵权如何处罚商家
小编提醒您,出口产品侵权处罚商家的方式是:
一般情况下,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根据其情节处相应的罚款。但如果行为人的侵权情节,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